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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107_content share.html
CI edited this page Jun 6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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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囧星人:贊助專案大成功,卻發現錢能載舟亦能覆舟" date: 2018-01-07 type: blog author: 軟體自由運動部落格 link: https://slat-tw.blogspot.com/2018/01/content-share.html layout: post comments: true
今天看到了這一篇報導:
https://www.businesstoday.com.tw/article/category/154768/post/201801030030
囧星人在跨年夜開直播,說明為何結束一年來的募資活動。其中這一段我們認為是重點:
『囧星人自我要求高,一集10分鐘的說書影片,得花超過50小時製作,精心創作的內容到底要讓少數贊助者「獨享」,還是免費讓大眾觀賞,常常讓她陷入兩難,她坦言:「好的東西就是想讓更多人看到」。』
「好的東西就是想讓更多人看到」這一句話,正與協會不斷推動的理念相契合。2017 年 7 月協會在 FB 粉絲頁上分享了囧星人的一部說書影片:
<iframe width="320" height="266" class="YOUTUBE-iframe-video" data-thumbnail-src="https://i.ytimg.com/vi/f-xhJVy5aMc/0.jpg" src="https://www.youtube.com/embed/f-xhJVy5aMc?feature=player_embedded" frameborder="0" allowfullscreen></iframe>
這是我們當時的結語:
「只要內容夠好,其實大方的分享擴散反而有助於提升知名度與曝光度。而對創作者來說,真正能用來賺錢的是腦中的 Domain Knowledge 與內化了的技能,這個往往是即使作品甚至程式碼攤在陽光下,其他人也未必學得來的。
新時代若還停留在舊的商業模式思維,進而把一些很棒的資源鎖住,那就真的太可惜了。」
在這個資訊流通與數位複製成本極低的時代,我們認為共創共享才是內容產業該有的思維。因為共享,所以大家可以自由看到創作者辛苦成果,同時透過 CC 授權等條款,依然能夠以法律保護智慧財產權,同時也打開了另一扇獲得資源的大門;而共享的進一步能夠站在創作者分享的結果繼續共創,則會讓內容產業更加神速進展、蓬勃發展。